作者:陽新芽
來源:投拓狗日記(ID:ziguanshidai)
昨天投拓群里有人@我:“芽哥,講講融資在現金流中的排布吧”
從投資測算的角度,不論何種融資,在現金流的排布中,可拆分為四個公共科目:貸款流入、當期還款、當期貸款余額、利息費用。
融資在現金流入流出中均有體現:流入的是貸款本金,流出的是還款本金與利息費用。
如下圖所示:

1.貸款流入節奏
在投資測算階段,部分公司對于融資流入的排布均采取簡化處理的方式,即確定融資額度后一次性進入現金流中。
可往往在實操中并不能真實實現一次性全額進入,中間存在的偏差往往需要自有資金出資補貼,在對內部采取較高計息成本的情況下,將會出現較大的利潤率偏差,現金流相關的指標也會發生相應的延遲。
對于各類貸款的進入節奏,建議根據相關融資合同確定的節奏測算。在沒有明確方案的情況下,可以按照下列簡易原則初步進行相關預測:
土地融資排布原則:
土地融資(前端融資),特別是在經濟活躍度較高區域可實現獲取《土地成交合同》前一個月左右放款,即前前融。
支付節奏往往與土地款的支付節奏需求掛鉤,即機構放款專款專用于土地尾款的支付,不在項目公司賬戶上進行停留。
對于普通前融資金,由于是在自有資金全部出資的情況下進行替換,因此根據前融審批的額度一次性流入即可。
開發貸排布原則:
開發貸流入邏輯為受托支付,發生在工程方、開發商與銀行三者之間。
規范操作模式原則上銀行需根據監理公司出具的工程形象進度,在工程方向開發商提供相應的增值稅發票,并得到開發商確認后,進行放款至工程方(或經過開發商至工程方)。
從經濟效益角度出發,由于多流入貸款資金也將在開發商賬戶上受到監管,反而需要支付相應財務利息,因此開發貸在流入環節根據實際支付需要放款即可。
但一般在進行投前現金流測算過程中,往往根據實操情況進行一定程度的簡化,即一筆流入一定比例的貸款金額。根據經驗數值,第一筆流入金融不應超過開發貸總額的50%。
并購貸、經營性物業貸排布原則:
并購貸與經營性物業貸在確定好審批額度后,根據交易付款安排,在現金流排布上多數情況下可以一次性流入。
2.貸款流出節奏
開發階段的貸款與運營階段的貸款在流入階段并無過大的偏差。但在流出環節有較大的邏輯上的偏差。
總體來說,貸款退出的原則需根據雙方約定簽署合同條款內容來定。
在實際進行現金流排布時,對于前融、開發貸來說,通常需要至少使用6個月。
在6個月后的還款,總體原則是“就早不就晚”,即不得晚于合同簽署的最后期限,在項目現金流富余的基礎上,最大限度的提早償還貸款(是否可以提前還款需要與銀行或機構進行溝通),降低財務杠桿對項目利潤的吞噬。
在貸款流出的過程中,值得注意的有兩點:
a、對于開發貸的還款,需要注意抵押物是否懸空,即動態抵押率是否過低。是否需要補充抵押物。在動態抵押率滿足的情況下,根據銷售進度與現金富余情況,本著最大限度償還貸款的原則來排布。
b、對于經營性物業貸的還款,可以類比房貸還款模式,分為等額本金和等額本息兩種模式。
由于經營性物業貸使用時間較長,目的為降低物業對自有資金的持續占用。通常在還款時,根據行業經驗:每半年/每一年還一次本金(市場中也存在每季度還本的現象);本金償還先少后多,具體金額需根據合同簽署內容最終來定。且往往獲批10年額度的經營性物業貸,在5年左右就全部償還完畢,而后用申請新貸款跟續。
在投資測算現金流排布中,如沒有特殊約定,經營性物業貸本金償還比例估算可按下表實際排布。假設所有貸款10年還清,等額本息。


融資方案在項目可研過程中發揮的作用至關重要,合理利用財務杠桿,既可以提升自有資金使用效率,增加復投機會,原來只能投一個項目的資金,在一段時間內可以滾動投資,獲取規模與利潤加成。
同時,提升自身運營杠桿,降低財務杠桿對利潤的擠壓。因此在項目的可研測算中,尋求運營杠桿與財務杠桿的平衡,才是提升項目綜合溢價力與競爭力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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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投拓必知,融資在現金流中的排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