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歐陽鋒
來源:鐳射財經(leishecaijing)
疫情“黑天鵝”突襲,金融機構的展業路徑、運營管理、資產質量、風險控制均面臨沖擊,倒逼金融行業加速數字化轉型。疫情之后,金融機構數字化與金融科技發展議題成為行業關注的焦點,也是貫穿今年金融業改革的核心。
金融科技作為先進生產力的代表,釋放增長潛力的同時也潛藏風險,金融與科技交叉導致風險復雜性和外溢性更突出。從今年的金融監管動態來看,監管在消費金融、保險、證券、基金、P2P等領域穿透加深,同時約談金融科技巨頭,不斷平衡創新與風險之間的關系。
從金融科技本質上看,落腳點始終在金融,因此不能忽視金融的風險屬性。科技與金融、監管深度融合,既打開金融服務增長空間,又提升展業過程中的質檢、風險處置效率,真正實現科技賦能金融服務創新的價值落地。
目前,銀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都通過設立金融科技子公司或金融科技分支部門,自主研發基于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技術的金融科技解決方案,對自身業務進行數字化改造并應用于自營場景。與此同時,大量金融科技服務商也參與到金融服務數字化轉型中。
金融業作為強周期行業,而金融科技作為一種新業態,并未經過完整的周期洗禮,數據和模型必然存在缺失和風險。倘若放任金融科技發展,不對金融與科技有效隔離,數字化系統可能就會放大金融風險的傳染性,無法應對經濟波動加劇帶來的宏觀周期風險,更易產生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等。
對于監管而言,今年是金融科技爆發的一年,也是監管科技快速發展的一年。金融監管從嚴從緊,既保持金融科技的活力,又時刻防范金融風險,逐漸摸索出一套符合中國金融業發展實際情況的金融科技監管模式。
01周期輪動加快
新冠疫情暴發以來,金融機構在獲客成本上升、融資渠道收窄、信用風險高企的展業環境中,與風險周期近距離博弈。金融機構傳統的重線下、重人力的服務模式,遭遇了史無前例的沖擊。
金融業本身與經濟周期有較強的相關性,時刻經受周期律的影響。作為金融科技的新業態,消費金融公司、互金機構、互聯網銀行等金融機構,在從跑馬圈地到趨于合規的震蕩上升過程中,沒有經歷過完整的周期磨練。疫情沖擊之下,市場隱蔽的風險得到釋放,同時也加速了行業周期陣痛的到來。
周期雖痛,但發展又往往會形成一個回環。金融業唯有順應監管與金融科技潮流,謀求新的獲客、風控和經營理念,才能校準當下的坐標與航向。各個金融供給主體紛紛開啟數字化轉型,以科技驅動業績增長,預測并應對周期的影響。
以金融科技為標志的金融數字化轉型,主要是通過技術手段推動金融創新,重塑基礎設施,把分散、無序的業務單元數據化、系統化,進而更加高效地配置資源。金融科技發展的背后,核心驅動要素在于大數據和數字化平臺,數字數據和數字化平臺協同運作,實現金融服務精細化運營,公司經營降本增效。
從長遠角度來看,金融科技作為一種先進生產力對金融增長與穩定的作用舉足輕重。首先,金融科技能提升金融體系透明度,利用大數據改善征信質量,減少資金分配過程中信息不對稱問題,為普惠金融的推進提供風險評估和定價能力。
其次,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技術有助于提升金融服務效率,通過智能機器人、智能中臺、風控模型升級金融機構運營能力和服務模式。集約化的管理系統和便捷的貸款、投資工具,最終能提高金融市場資源分配效率,滿足小微企業和用戶的金融服務可得性。
金融穩定理事會研究報告曾提到,分布式記賬技術能大幅縮短結算時間,簡化結算流程,提高交易執行效率和速度,減少交易方的風險暴露,釋放抵押品和資金占用,進而提高整個金融體系效率。
最后,金融科技的井噴式發展,豐富了金融服務供給主體,降低企業和用戶獲得金融服務門檻,促進市場良性競爭。零售銀行、保險業、證券業、基金行業通過數字化轉型,可以降低信貸和投資準入條件,同時各類金融科技服務商幫助延展服務更好的觸達至目標客群。
此外,金融科技也能賦能監管創新。金融科技為金融監管提供了更多高效率的工具,讓監管能及時準確地識別金融機構股東準入管理、關聯交易識別、流動性管理方面的風險。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孫天琦指出,監管利用大數據智能算法,圍繞財務、股權、關聯關系等信息對企業風險進行掃描,實現風險的實時分析與處理。
當前,金融業數字化轉型已成為共識,金融科技也逐漸完成對金融基礎設施的升級改造。在金融科技推動金融業快速發展時,金融周期風險也隨之膨脹,監管出手整治尤為必要,這也是引導金融科技良性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
02金融創新守牢風險底線
無論金融與科技如何交融,金融科技的本質還是為金融服務,“tech”只是一種依附于金融業態的技術手段,實際上仍是一種金融的創新形式。既然本質是金融,就意味風險時刻伴隨。今年以來,監管采取一系列措施平衡創新與風險的關系,遏制了盲目擴張和濫用杠桿風險。
截至今年11月中旬,經過一年多時間的專項整治,全國實際運營的P2P網貸機構由高峰時期的約5000家壓降至完全歸零,數十個省市相繼宣布全部取締轄內網貸業務。P2P網貸背后是一些不具備借貸能力的機構,以互聯網金融創新的名義大肆擴張,甚至存在設立資金池,涉足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卷款跑路等亂象。
互聯網貸款方面,銀保監會七月份正式下發并實施《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從商業銀行、助貸平臺、借款人等多個層面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經營行為,以促進互聯網貸款業務獲客、產品設計、風控、催收等環節合規發展。
互聯網金融崛起后,網絡小額貸款業務通過高杠桿率迅速擴張,給監管帶來較大壓力。十一月份,銀保監會、央行等部門起草了《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網絡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杠桿率、貸款金額、聯合貸款出資比例、展業范圍等。
金控監管辦法的落地更是將民營金融控股、互聯網金融控股正式納入監管,實現金融的歸金融、科技的歸科技。《關于實施金融控股公司準入管理的決定》與《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的實施,標志著金控必須持牌經營,有效打擊借金控之名行監管套利之實的行為。
另外,監管部門今年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從亂象整治和知識教育兩方面推進,尤其加大了對消費者保護亂象的打擊力度。銀保監會消保局局長郭武平在銀保監會新聞通氣會上表示,銀保監會對產品設計、銷售、內部管理、與第三方合作、互聯網保險等領域存在的消費者保護亂象進行整治。
監管之所以對互聯網金融加強管理,主要原因為互聯網金融借科技手段掌握了較多資金配置話語權,資產規模和用戶體量大,對金融穩定造成一定影響。其中,金融科技改變金融服務供給方式,沖擊了金融產業格局,也對金融安全產生新的風險。
金融科技風險主要包含資金期限錯配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因風控模型不完整導致的信用風險,系統迭代帶來的信息科技風險,內部治理和流程失當引發的操作風險等。近幾年,金融科技內控機制失靈導致的操作風險時有發生,尤其在消費金融領域。
巴塞爾委員會把操作風險定義為,由于不完善或有問題的內部操作過程、人員、系統或者外部事件而導致的直接或者間接損失的風險。從行業來看,一些金融科技服務商、大數據風控公司對數據管理缺乏有效管控,造成用戶信息泄露,流入套路貸、暴力催收領域。
金融數字化轉型趨勢下,金融監管也將隨之增強,以守牢風險底線。銀保監會副主席梁濤在第十五屆21世紀亞洲金融年會上表示,金融數字化轉型需要提升四方面能力,其中就包含提升數字化監管能力。
金融數字化轉型對金融監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須對金融科技實施穿透式監管。當然,金融監管最終的落腳點在于防范系統性風險,打擊寡頭壟斷,為服務實體的金融創新營造更加穩定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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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2020,金融科技強監管元年